2016年广州第四届“弘达杯”青少年羽毛球比赛 总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弘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弘达羽毛球培训机构 三、支持单位:深圳超牌、全球华人羽毛球联合会广州分会、广东体育频道 四、竞赛时间:2016年8月27日下午14:00-18:00、28日上午9:00-12:00 五、竞赛地点:星动羽毛球馆(广州市白云同和同泰路白云山制药厂斜对面) 六、竞赛项目:超甲、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单打(男女同组比赛) 超甲组: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者 甲组: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者 丁组: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 七、参赛要求:参赛运动员须自行购买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否则,发生意外由各自参赛运动员负责。 八、奖励办法:各组奖励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和奖品。 第一名:奖励价值728元chaopai羽毛球拍一支; 第二名:奖励价值528元chaopai羽毛球拍一支; 第三名:奖励价值268元chaopai羽毛球包一个。 九、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积分赛制,每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含附加赛),决出前三名。 2.每场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三局两胜,决胜局8分双方交换场区;如赛至14平时,先到15分者获胜。 3.分组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果积分相同则计净胜分,如果净胜分相同则以抽签方法决定名次。 4.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用球为chaopai铜超球(76速)。 5.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出示身份证进行检录,凡发现虚报年龄、改名换姓、冒名顶替等有碍比赛公平的行为均取消比赛资格。 6.为了保证比赛的连续性,场与场之间要连续进行,不得中断,赛前5分钟进行检录,检录后迟到5分钟作弃权论。 7.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及胜方队员要在比赛记分表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有争议,请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析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附件: 1、广州“弘达杯”青少年羽毛球比赛是由广州弘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主办的业余青少年羽毛球比赛,主要为广东青少年羽毛球爱好者创造一个相互切磋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是一个能让广州青少年羽毛球高手展示自我的舞台。 2.“弘达杯”青少年羽毛球比赛已连续举办三届,深得广大青少年朋友的喜爱,弘达为了增加更多的参赛机会,今年采用8个分站赛和总决赛组成,赛事参与人数300人次。 3.咨询电话:18026273700(弘达杯赛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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